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便民服务
  • 关注我们
  • 社区新手

网约车新规:对部分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数额下调

[复制链接]
2559095449275710235.jpg

       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今天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交通运输部解读表示,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为落实《决定》要求,此次修改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网约车.jpg

       修改之后的暂行办法明确,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工人日报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给我一杯拿铁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2-12-6 11:19:18
沙发 IP:江苏泰州
执法部门的事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