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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党建引领 治污攻坚 建设美丽新泰州” 摄影、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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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党建引领 治污攻坚 建设美丽新泰州”
摄影、微视频展(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展示泰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事业深入开展,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泰州市文联开展以“党建引领 治污攻坚 建设美丽新泰州”为主题的摄影、微视频征集活动,公开征集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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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旨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动员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保护美丽家园,鼓励从不同的视角捕捉生态环境之美,充分展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美丽中国的实践行动和丰硕成果,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弘扬生态文明正能量,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更大共识、汇聚更大力量。


一、主办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泰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四、征稿内容


泰州市境内拍摄的摄影、微视频作品。


(一)美丽的自然风光


用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展现泰州碧水蓝天等自然景色,直观反映我市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之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就。


(二)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用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展现在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艰苦奋战的生态环保人工作场景特别是涌现的感人团队或个人故事场景。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用摄影和微视频作品,从不同视角表达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绿色群岛”(“绿岛”:服务中小微企业共享治污设施的项目)、“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天空地一体守护泰州蓝”等创新项目,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征稿要求


1、投稿采用电子文件。摄影作品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2M。微视频作品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时长60-120秒,要求视频画面干净清晰、配乐连贯,可配以必要的文字信息,可以后期处理,无水印标识和商业广告。投稿作品须注明:所在市(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2、投稿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1幅计,每组限4-10张,每人限投8幅。微视频作品每人只投1件。


3、投稿邮箱:351040794@qq.com,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殷凯,联系电话:18052608333;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玺,联系电话:86195514。收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4、投稿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求参赛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


一等奖2幅,每幅作品奖励3000元;


二等奖4幅,每幅作品奖励2000元,


三等奖6幅,每幅作品奖励1000元,


入选奖30幅,每幅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


微视频作品:获奖作品6件,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500元。


参赛作品由市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成绩可作为加入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获奖者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稿酬、获奖证书的,责任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3、颁奖及作品展出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4、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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